滅火劑瓶組按設計的充裝壓力充裝滅火劑,并沖壓至貯存壓力。驅(qū)動氣體瓶組按設計的充裝壓力充裝驅(qū)動氣體。、稱重用試驗設備的小分度值應不大于樣品中滅火劑允許損失量上限的1/3。
采用壓力損失做判斷時,樣品上須安裝(或更換)檢驗用精密壓力測量儀表。
將被檢樣品置于恒溫室中。溫度控制在 25℃±1℃,放置 24h 后讀取被檢瓶組的壓力值。采用質(zhì)量損失作判斷的樣品只記錄稱重值,無恒溫要求。
試驗在振動臺上進行,振幅 0.8mm,頻率 20Hz,在樣品 X、 Y、 Z 三個相互垂直的軸線上每個方向依次振動 2h。
振動試驗后,讀取瓶組壓力值和稱重的程序要求與振動前的要求相同。以自動方式啟動瓶組。
試驗結(jié)果:
瓶組任何部件不得產(chǎn)生結(jié)構(gòu)損壞、七氟丙烷、三氟甲烷滅火劑凈重損失量不得大雨滅火劑充裝量的 0.5%;惰性氣體七氟丙烷瓶內(nèi)的壓力損失不得大于充裝壓力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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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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